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苛政猛於虎,政府施政團隊的失效、官僚、缺乏同理心,也是造成房價高漲的主因

苛政猛於虎,政府施政團隊的失效、官僚、缺乏同理心,也是造成房價高漲的主因
 
在全球各國力拚行政效能的當下,沒有人會相信當今台北市政府建管單位的效能是這麼的差。
 
本來就列為政府重大施政項目的危老、都更改建,進到台北市政府這個衙門,竟然成了「王大娘的裹腳布,又臭又長」,其效能之差令人匪夷所思,身為業者的我們深受其害,啞口難言。
 
舉個例子來說,我們申請一個危老改建案,耗費在準備資料備審的時間大約是不到一個月的幾週時間,送進衙門之後的審查時間竟然要耗費近一年之久,申請建照也有類似的狀況,審查時間之久,真的是令人咬牙切齒,憤怒到無以復加。
 
為什麼如此?原因是因為承辦人員不足、資歷太淺
 
而為什麼承辦人員少、資歷又淺,表面上看是危老申請案量太多,但更重要的原因在於審查的失焦、小題大作加上人員流動率太高所致。而再深究其原因,則在於絕大多數的承辦人員經驗不足、工作量太大(因為審查失焦),而導致人員不勝負荷,結果造成承辦人員多半不會久留,過半的承辦人員都是新手
 
審查緩慢,又嚴重積壓,造成工作延宕,案量愈積愈多,承辦人員紛紛出逃,結果形成了惡性循環。
 
再舉台北市政府的建照審查為例,十幾年來一直委外(建築師公會)協助審查,維持十幾年的作業習慣早已使得建管官員不具審查經驗和能力,一年多前,卻在柯市長的要求下,將建照工作收回自理,美其名「減少錯誤」,但沒有上過戰場的建管承辦人員那有「能耐(經驗和能力)真正上戰場打戰(執行實質審查),結果,又為了達成上級「沒有過錯」的「假目標」,加上經驗不足,審查的效率低下自不待言,更糟糕的是為了「避免錯誤」,在審查上更加「保守」,結果當然是「小事大辦,加重了工作負擔」,作業速度更加緩慢,也進一步的惡化人員流失,實施一陣子後,當然是失敗告終。之後,又回復到原來的協審制度,但協審之後,最後還是回到建管人員身上做最後的核審,以符合長官「審查嚴謹」的大旗,挑剔加上缺乏經驗,效能當然不高,而部門長官在承辦人員不斷離職,一員難求的情況下,對承辦的工作效能也不敢多做要求,低效能於焉開形成。
 
這麼沒有效能的作業方式難道是這個時代應有的正確施政方式嗎?
 
問題在那裡?相信明眼人一看便知,系統(制度)上出了錯誤,其實只要是審查,不論委外或自行審查都不免偶爾出錯,由市府承辦人員自行審查就真的能減少錯誤嗎?筆者並不以為然,像筆者就遇到不少𠄘辦人員經常犯下不少「完全照本宣科,以致錯誤解讀」的案例。柯政府高層(市長、副市長)「不明究理」又「自以為是」的想法和說詞根本是「自欺欺人」的愚蠢作為。
 
「以管窺天」,從台北市和新北市的建管效能來比較,台北市就很明顯的比不上新北市,原因?最上層的觀念偏差,柯文哲注重表面上的「科學化」,但沒有深入了解到問題的本質,在自以為是、不尊重他人專業的結果下,造成「將帥無能累死三軍」的後果,難道是柯文哲比較笨?當然不是,是他那「自以為是」的偏執心態,造就「一步錯步步錯,滿盤皆輸」的結局。而業者則成了受害者,也為此虛增了成本負擔,造成成本居高不下和冗長的改建時間,更蒙受了不少的罵名。
 
過去的柯政府表面凡事講求SOP,但我們卻不斷從建管作業中看到不同承辦人員間「因人而異」的審查結果;另一方面,缺乏同理心的結果,更使承辦人員昧於教條,死守一些不合時宜,甚至阻礙進步的舊規定(甚至有些舊規定還是過去違法亂紀、因人而設的特例結果)。這些官僚的作為真的讓人瞠目結舌、痛苦不已。
 
在此,筆者誠摯的建議,市府應針對已存在的各項陳痾,成立專案小組,針對一些不合時宜的舊規定進行檢討、修正,並制定可供承辦人員辦理業務時參酌的相關範例及原則說明,俾改進建管行政效率。
 
想一想,在台北市當今的體制下,建商花在危老核準、建照審查、實際動工前的文件報核上的時間,竟和耗在實際施工上的時間相若,很難相信吧?為此必然增加了營運管理成本、財務成本,房價能不增加嗎?
 
與其勞師動眾不斷打房,或許地方政府應該先改變旋政效能。